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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给大家介绍一个“微型国家”,是我前阵子钻研国际公法时发现的

给大家介绍一个“微型国家”,是我前阵子钻研国际公法时发现的

给大家介绍一个“微型国家”,是我前阵子钻研国际公法时发现的,跟老师探讨的时候,老师也不知这个“国家”。


西兰公国
西兰公国(Principality of Sealand)是一个由个人宣称建立而未被承认的国家(实体)。它声称怒涛塔(Roughs Tower)是该国的领土。这是一个位于北纬51°53'40",东经1°28'57"的废弃人造建筑,座落于英吉利海峡之上,大约距英国的萨福克郡海岸10公里(6英里远)。该国自建立以来一直由其元首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和他的家人以及合作人占据。西兰公国的常住人口很少超过五人,其可供居住的领土面积大约有550平方米。

西兰无疑是世界上最知名的私人国家。虽然没有什么人把它的主权和合法性当作严肃的事情看待,不过在国际法的应用领域,有时候人们仍然把它当作一个有趣的个案来加以研究

历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2年,作为默恩塞尔海洋堡垒(Maunsell Sea Forts)计划中众多堡垒的一个,皇家海军怒涛堡垒(HMS Fort Rough)在英格兰开工建造。怒涛堡垒的底部是一艘驳船,驳船上的两座高塔将驳船与顶部的甲板相连,建筑物都座落在甲板上。建造完毕后,驳船在被拖拽到怒涛沙洲(Rough Sands sandbar)的指定区域之后被故意凿沉,以使之陷入沙洲的预定位置。因此,现在看到的怒涛塔在水面上的可见部分,其实只是整个建筑的上半部分而已。

二战期间,驻守在堡垒上的英国皇家海军官兵大约维持在150到300人的范围内。不过当战争结束后,所有的官兵都撤离了堡垒,怒涛堡垒被彻底废弃了。

1967年9月2日,前英国皇家海军上校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占领了这个无人堡垒,并且根据他自己对于国际法的解释,声称对怒涛塔行使主权。

1968年,一艘英国海军的巡逻船只进入了西兰公国,罗伊和儿子迈克尔·贝茨(Michael Bates)向他们鸣枪示警,并向巡逻船只投掷燃烧瓶,结果被英国法庭传令受审。关于当时船只上人员前来的目的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他们是来试图驱逐居住在堡垒上的贝茨等人的,另外一种说法是他们只是为了修理附近的导航浮标。最后,于1968年11月25日,法庭宣布由于事件发生地处在英国领海之外,他们对此事件无权干预。

1978年,贝茨任命的西兰公国“首相”亚历山大·G·阿亨巴赫教授(Professor Alexander G. Achenbach)乘贝茨不在西兰之机,与其他几名荷兰公民策动了一起“武装政变”,“强制接管”了怒涛塔,并俘虏了罗伊的儿子迈克尔。

罗伊·贝茨闻讯后招募了一批雇佣兵,在一次成功的直升机机降突击之后,他重新夺回了堡垒的控制权。他俘虏了入侵者,并声称他们是“战犯”。参与政变的荷兰公民在“战争”结束之后被遣送回国。不过前公国“首相”,德国公民阿亨巴赫教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他持有西兰公国护照,他被指控叛国罪,并被拘押了起来。之后,荷兰和德国政府都曾向英国政府提出要求,要求英国政府设法推动释放阿亨巴赫。但是英国政府援引1968年的判例,宣称西兰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他们无权干预此事。

于是,德国政府决定派遣一名外交官前往怒涛塔,直接与贝茨磋商阿亨巴赫的释放问题。在几周的谈判之后,贝茨的态度明显温和了许多。后来,他还宣称德国外交官对西兰的访问,标志着德国政府对西兰公国的“事实上的”(de facto)承认。(尽管德国政府始终没有承认他的这一说法。)

在被遣送回国之后,阿亨巴赫教授在德国组织了一个流亡政府,为了与罗伊·贝茨针锋相对,他自封“枢密院院长”(Chairman of the Privy Council)。当1989年,阿亨巴赫教授因健康原因辞职之后,原流亡政府“经济合作大臣”(Minister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约翰内斯·塞格尔(Johannes Seiger)接管了叛乱政府的控制权,并自封“首相兼枢密院院长”(Prime Minister and Chairman of the Privy Council)。之后,塞格尔继续宣称,他才是西兰的正统统治者。

西兰还宣称怒涛塔周围半径12海里的水域都是该国的领海[1],该国还至少一次在这一领海范围内抵抗过外国的侵犯。在1990年的事件中,英国皇家海军辅助船“黄金眼号”(Golden Eye)就遇到过西兰方面的火力反击。

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家注册在西班牙的公司一直在大量制造和出售西兰公国的护照(买家大多是东欧人)。这家公司据信与塞格尔的流亡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在进行着合作。虽然贝茨家族并不承认这些护照的“合法性”,但是买家的趋之若骛还是让这些护照中的不少都牵涉进了一些国际上的著名犯罪案件当中,例如詹尼·范思哲(Gianni Versace)谋杀案。由于这些护照的流通量相当庞大(估计在150,000张左右),在1997年,贝茨家族宣布所有西兰公国护照均为无效,包括他们自己在之前30年所发行的西兰公国护照。


对外交流
英国政府对架设在西兰的服务器的通信和命令记录都加以了严格的监控。由于西兰公国的“国家”地位未得到ICANN的承认,并且它也不具备英国政府认可的通讯许可证,因此西兰只能通过卫星传输将信息传送至认可这些信息的国家进行中转,当然这种方法速度相对较慢。当通过建设私人电台使用未经英国政府认可的波段发送消息的尝试失败后,西兰现在已经架设了一条连接英国本岛的微波传送线路,尽管这也未经英国政府的批准。西兰公国在海上建设未经英国批准的船舶航标的计划最终未能实现,同时飞往怒涛塔的不定期航班(直升机)也宣告暂停。西兰公国的所有信件和包裹都通过英国邮政部门被寄往英国本岛的一个指定地址。怒涛塔所在的海域属于英国属地,因此“西兰公国公民”在这片海区的活动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法律地位
西兰宣称西兰公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之所以得以合法建立,基于如下的两个基础:

当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在1967年占领怒涛塔时,怒涛塔位于国际公海水域范围内,并不属于英国或任何其他第三国的管辖范围内。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法理上的”(de jure)合法性。
英国政府与另一第三国政府——即德国政府——的交涉过程中,双方已经“在事实上”(de facto)承认了西兰。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事实上的”(de facto)合法性。
《蒙得维的亚关于国家权利与责任公约》(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详细规定了在国际法中,一个“国家”是否合法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有确定的领土、有常住的人口、有一个政府以及与其它的主权国家有外交关系。以上四条标准是建立一个主权国家的必要条件。虽然以上的四个条件都没有固定的解释标准,但是,这些标准自身的一般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作为西兰之所以合法的理由之一。

关于西兰公国是否是一个合法国家的法律争论,还集中在国家的构成学说上。其中的一个观点认为,以上标准中,是否为其他国家所承认都比其他几点重要得多。这一点在国际法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却始终没有被完全承认。由于现在尚未有任何国家承认西兰公国的存在,因此基于以上标准,西兰公国还不能成为一个国家。

在国家的构成学说中,“对存在的承认”(recognition of existence)与“外交承认”(diplomatic recognition)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举例来说,尽管英国政府在外交上不承认利比亚,但是国际社会对利比亚的承认确是公认没有疑义的。而英国政府也会在必要的时候要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在该国的侨民,同时它也不承认任何其他国家对利比亚的领土拥有主权。

根据前述的在英国法庭在1968年的判例,英国已经将她的领海范围延伸到了12海里(约合22公里)。这样一来,根据1958年之后的国际法,英国便可以在以上区域行使其合法权利。这一判例以及此后的判例,也已经明确地对此进行了说明,并且解释了人工岛的法律地位。不过,事实上怒涛塔只是一艘沉船,并不适用于以上的裁决。

根据1982年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由于没有任何过渡法承认由某个邻近国家建造的建筑物,其国际法意义上的存在地位并不被承认。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工岛屿既不能在建造完后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存在,也不能成为一个国家的领土,或者是作为计算某国的专属经济区或领海的延伸基点。不过,由于怒涛塔不是一个人工岛,而是一艘沉船,所以作为物主的英国政府(因为英国政府拥有怒涛塔下大陆架的主权)有必要将它拆除。

虽然英国政府曾多次重申对怒涛塔的主权[2],不过看起来,这似乎只是英国政府为了在不被迫的情况下,克制有关的评论和武力行动。根据在30年的保密期过后公开的英国政府文件,英国政府曾制订计划,试图动用武力夺回堡垒的控制权。不过最后首相出于避免人员伤亡以及法律和国际关系上可能的麻烦,并没有批准这一计划。

贝茨家族
西兰的宪法在1995年制定并开始实行,其内容相当简单,由一段导言和其它七个章节组成。导言宣称西兰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其它七章规定了西兰公国政治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西兰公国采用君主立宪政体;行政权力授予政府办公署(government bureaux)以及其职能;公民的权利以及义务;参议院的顾问职能及其作用;顾问法庭的职能;禁止在国境内携带武器(除指定的“西兰卫队”(Sealand Guard)的成员外);君主拥有解释并阐明国家外交政策和修改宪法的特别权利;君权父系世袭等等。

现在西兰公国政府办公署的下属部门有:外务局(the Bureau of External Affairs)、内务局(the Bureau of Internal Affairs)以及邮政电信和科学技术局。显而易见,西兰政府的大多数机关要不是没有任何活动,处于停止办公状态,就是在西兰本国的领土外进行办公。自西兰公国建国之日起,罗伊·贝茨就把“国家的发展”全权委托给了西兰国家公司(Sealand State Corporation),至于其现在的状态和经济活动(如果有的话),已经是不得而知了。

在2000年,全世界又把目光聚焦西兰——因为他们建立了一个名为避风港公司(HavenCo)的数据汇集来管理怒涛塔。根据西兰官方网站上所述,这里不允许非西兰国籍的外部访客和外部操作[3]。另外,在罗伊·贝茨淡出西兰的政治事务之后,其子迈克尔依然坚持西兰拥有对怒涛塔的主权。

西兰的法律体系据称仿照自英国式的习惯法,而其各种法令和条例则是以君主颁布法令的形式颁布的。


避风港公司
避风港有限公司(HavenCo Limited)是一家创建于2000年的数据主机服务提供商,其运作地点就在西兰。2000年8月22日,迈克尔·贝茨在英国贸易工业部下属的公司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了注册,注册号是04056934,而注册的办公地点则是在英格兰伦敦科尔德港的金泰尔大楼11号(11 Kintyre House, Cold Harbour, London, E14 9NL England)。公司的董事包括公司的首席运营官(Chief Operating Officer)迈克尔·罗伊·贝茨,以及一位出生于1979年3月17日的美国公民瑞安·唐纳德·莱基(Ryan Donald Lackey)。公司的创始人还有肖恩·哈斯廷斯(Sean Hastings)、乔·哈斯廷斯(Jo Hastings)及艾维·弗里德曼(Avi Freedman)。后来,公司的注册地点又被更改到了塞浦路斯。

甫一建立,避风港公司便获得了全世界媒体的广泛关注——不仅成为了《在线杂志》(Wired)的封面公司,还被全世界其它200多家平面媒体和数家电视台报道。据这些报道所述,避风港公司不仅已经在西兰有了可靠的托管设备,而且已开始着手运作数字天堂业务。不过也有批评者指出,这些报道给人们以先入为主的印象,认为避风港公司注册在西兰本土,因此能够提供注册在西兰的国际域名,而它事实上并没有权力这么做。

避风港公司宣称其自2000年12月起就开始进入正常运作,根据他们的可接受使用政策(AUP),除儿童色情、垃圾邮件和恶意黑客行为外,其他内容都可以接受。他们还声称,由于西兰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不在国际版权法的管辖范围内,因此存放在他们的服务器上的数据可以不受版权和知识产权法规的约束。避风港公司经营的其它业务还有:IT咨询、系统管理、离岸软件开发和电子邮件服务等等。

在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受恐怖袭击之后,莱基宣称避风港公司的业务中“有悖国际共同习惯和惯例”的内容将会被关闭。避风港公司还说,其业务几乎没有遇到来自世界上的任何国家和组织的麻烦。不过据其反对者透露,英国政府已经通过根据英国法律中的相关条文,来对进出西兰的未经许可的数据加强监管来“平静地作出了反应”了。尽管英国政府的用意何在并不清楚,而且暂时也没有证据证明英国政府曾这么做。

由于在公司的管理问题上与贝茨家族有分歧,在严酷的环境下,瑞安·莱基于2001年离开了避风港公司。避风港现在依然在运作,不过其业务的具体范围和情况就不为外人所知晓了。

避风港公司与尼尔·斯蒂芬逊(Neal Stevenson)的小说《编码宝典》(Cryptonomicon)中虚构的数字天堂颇为相似,两者在很多细节上更是如出一辙——都有一个名叫艾维(Avi)的投资者;都座落在一个岛上;都与密码朋克(cypherpunk)相联系;都在传输信息的过程中使用加密等等。不过,避风港公司在这部小说开始大范围流行之前就已经开始运作了,而数字天堂这个概念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而把小岛作为避税天堂(tax heaven)或是方便旗(flags of convenience)的国度更是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了,而且数字天堂其实也可以算是这些概念的在现代的一种延伸。

邮政与邮票
1969年,西兰开通了与比利时布鲁塞尔之间的邮路,一架直升机开始在两地间运送信件和包裹。为此,西兰特地发行了一批邮票。这批贴着西兰邮票、盖有西兰邮戳的邮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于这批来自西兰的邮件,比利时邮政部门既未征收罚款也未退回,而是按照一般的国际邮件处理。因此,有人认为这其实象征着比利时对西兰存在的一种默认。

虽然自1960年代后,西兰只发行了几批次邮票,数量也很可怜,不过自西兰公国寄出的邮件上绝大多数还是贴上了西兰的邮票、盖上了西兰的邮戳,因为这些邮件的数量也是极其有限的。

依照英国皇家邮政的一贯政策,如果国内信件的信封上没有贴英国邮票,邮政部门就会在上面打上“revenue protection”(意为“保护国家收入”)的戳,之后他们会向收件人收取邮资——不过来自西兰的信件(如果信封上面有西兰的邮票或邮戳),却不是被这样处理,而是与其它的国际信件一样正常邮递。

西兰并不是管理国际信件邮寄的组织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的成员,所以其信件的邮寄地址上的国家只能写成一个“外国”(即英国)。与之相类似的是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Turkish Republic of Northern Cyprus),它也不是万国邮政联盟的成员,因此其邮寄地址上国家必须为土耳其,如“Mersin 10, Turkey”。因此寄往西兰的信件的邮寄地址必须写成如下格式:“Sealand 1001; Sealand Post Bag, IP11 9SZ, UK(英国西兰(邮包),邮政编码:IP11 9SZ)。而根据英国皇家邮政的邮政编码系统,这个编码属于伊普斯维奇(Ipswich)附近的费利克斯托(Felixstowe),所以根据皇家邮政官方网站上的标准地址,西兰的邮政地址应该书写为“Sealand Fort, PO Box 3, FELIXSTOWE, IP11 9SZ, UK(“英国费利克斯托3号邮政信箱,西兰堡垒。邮政编码:IP11 9SZ。”)。

邮票收藏者通常把西兰的邮票作为“地方类邮票”收藏;这类邮票在缺乏定期邮政服务或需要第三地转发邮件的地方通用。


钱币
西兰公国的官方流通货币是与美元保持等值的“西兰元”(Sealand Dollar)。自1972年以来,西兰已铸造了许多不同面值硬币。由于西兰人口极少,其自然条件无法进行生产,而且根本没有真正的经济,所以这些钱币根本不可能进行正常的货币流通。不过,由于这些硬币都是用贵金属铸造的,因此不少投资者和钱币收藏家对此趋之若鹜。而在1990年代早期,在德国的“流亡政府”也铸造了一批钱币,这些钱币上所印的自然是流亡政府的总理塞格尔的头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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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兰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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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兰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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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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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兰公国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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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px-Sealand_fortress.jpg (1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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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兰王室宣称对怒涛塔(Roughs Tower)周边地区拥有主权

250px-Sealand_fortress.jpg

转载自松江大学城论坛|Ca2u:http://www.ca2u.net/thread-47776-1-1.html

一些无声话语只有寻梦的人彼此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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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研究一下..........
CA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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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国家,我做了一些调查,但是资料并不是很多。
从国际法上讲,这个国家符合了国家的所有要素: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有一个政府、享有主权,原则上是属于国家的。
关于人工 岛的问题,原先我刚看到时候就想当然地认为是否自己也可以在公海上建造人工岛成立独立国家,但参阅资料后了解到,现在关于人工岛屿的建造只能是国家行为,个人是不可以私自建设的。
还有就是上面提到的《关于国家权利和义务的蒙特维迪亚公约》,关于国家要素的规定是在第一条:"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应具有如下的条件:(1)常住的人口(2)确定的领土(3)政府(4)与其他国家家立关系的能力"。
一些无声话语只有寻梦的人彼此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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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待研究了俄........
CA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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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的,以后有机会~大家一起建个国家
我是朝朝
情人节就要来了,剩自己一个,其实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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