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叶如云 大约3小时前 悲伤 的说 走在自学高数的寂寞道路上……   hinano 大约4小时前 淡定 的说 要去学校了,当天去当天回,o也   逸扬 大约5小时前 淡定 的说 体力继续透支   Carnelia 大约10小时前 郁闷 的说 啊我的8059同人文!灵感你在哪里啊?!!   Way2Ur心 大约14小时前 郁闷 的说 ai~~~   KAMO 10月11日 高兴 的说 睡觉觉~~秋日祭   忍函 10月11日 淡定 的说 头大   蜜柑妹妹 10月10日 思念 的说 今天放了孔明灯~~^_^   TH000 10月10日 无聊 的说 早睡早起身体好   阿绿 10月9日 淡定 的说 就算不开心也要假装开心   [查看全部 780 条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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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答学生问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答学生问

1.问: 关于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文件中计算机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答: 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所学专业属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不作要求。

2.问: 关于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及登陆网站的相关问题
   答: 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方法请参照本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之“办事流程汇编”中“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办理指南”相关内容。
办好后,企业招聘人员请可以自行发布或更改招聘信息,具体为——从我中心网站“大学电子信息卡平台”进入,登陆用户名为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号,初始密码为信息登记号,然后按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如需要个性化的人事服务也可以与我中心市场部联系。

3.问: 关于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的问题
   答: 许多毕业生提出:手上的户口迁移证马上就要过期了,有些甚至已经过期了,但是入户的手续暂时还没有准备齐,非常着急。
如果你的户口打算报入中心的集体户口,对此类问题中心已经与公安部门协商好,即使迁移证过期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照顾入户的,请大家不要太担心。
另外,如果不是入户我们中心,那么要向入户的派出所咨询这个问题了。到我们中心办理有关证明时(如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沪落户确认单),我们对迁移证过期也是可以照顾予以办理的。
以上问题请大家不要再提问了,谢谢配合。

4.问: 关于咨询的建议性公告
   答: 感谢大家对中心网站的支持和信赖。
现在咨询的同学非常多,为提高效率,现提出以下建议:
1、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能查询到的问题请不要咨询。
2、大家提问请注意把问题讲清楚。
3、超出受理权限的问题请不要提出。
4、为节省大家的时间,请同样的问题提问一遍即可。
有些问题无法回复的就直接过滤了,请大家理解。
再次感谢大家的配合。

5.问: 关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公告
   答: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和上海市政府关于节假日休息公告一致。
          受理工作地点为延安西路900号一楼。
          交通:公交01路、44路、62路、71路、76路、96路、127路、138路、925路、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等。

6.问: 关于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报名咨询电话
   答: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项目”咨询电话为(021)62404457。

7.问: 关于户籍证明的有效期问题
   答: 户籍证明上会有注明,一般为开具日期起30天内有效。

8.问: 关于办理《居住证》后报到证、劳动手册的问题
   答: 1、应届毕业生办理了《居住证》后,不用(也不能)办理《劳动手册》,凭《居住证》即可办理缴纳社保等有关手续。
          2、对于办理《居住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申请获准后中心会发给“进沪就业通知单”(共两联),其中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3、同时,还应该办理一份回原籍落户的就业报到证,请向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咨询。

9.问: 关于中心集体户口人员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说明
   答: 1、第二代身份证的换证可以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办理时请带好老身份证和户籍档案受理凭证(需要本人办理)。
          2、中心受理窗口负责审核有关换证信息,具体办理拍照、付费等手续还要根据窗口提示到派出所具体办理。
          3、关于第二代身份证的预约及办理办法请浏览中心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的“9-6:人事代理指南-中心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
此类问题不再逐一答复,谢谢合作。

10.问: 关于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问题
    答: 请在本中心网站上“下载中心”下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请依次正反面打印,背面有《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须知》)。
如果你提交过户籍申请(交过相关申请材料),在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时还是以原单位申请,则登记表“学校推荐意见”可免于盖章(其他信息要填好,用人单位意见盖章),就业协议书也可免交。将此表交至我中心103室可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居住证具体办理其他问题请咨询上海市人事局.

11.问: 关于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已通过户籍审批询问亲属落户的问题
    答: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及落户中心集体户口仅限毕业生本人。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仅对申请者本人作出审批与否的决定。凡申请者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落户问题,均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的审批决定不作为申请者本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落户依据。
如有夫妻分居户籍问题,请咨询上海市人事局。

12.问: 关于外地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户籍回沪的问题(无法提供回沪报到证)
答: 按照市公安局的要求,外地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户籍回沪,需要先到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户落户确认单》,然后到入户派出所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户籍报入手续即可。
按照有关规定,中心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的“办事指南汇编”或“就业咨询”栏目“就业宝典”中的“就业程序”之五《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和档案转移手续告知》。
对此,有部分毕业生由于选择沪外就业等情况,无法提供“回沪就业报到证”。为解决此类问题,方便毕业生户籍回沪,中心经与公安部门协调,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
如上海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由于选择沪外就业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提供“回沪就业报到证”,可以带好“毕业证书原件”代替该证明。其他证明材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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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

13.问: 关于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户籍审批通过后还没有接到通知的问题
    答: 一般来说,进沪申请获准批准后,要经过《通知》打印、盖章、分类、邮寄等环节,所以接收《通知》有一个滞后的时间。
《通知》邮寄的地址是根据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时填写的地址(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上有打印)寄到用人单位相关人事部门的。
一般来说,从审批通过的结果公布后的十日内能够接到通知。如果没有接到,请用人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带好介绍信到受理窗口查明原因并办理补办手续。

14.问: 关于应届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有关问题的咨询
答: 2006年应届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仍实行户籍和居住证并轨制。
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上海市户籍和《居住证》的办法,请认真浏览中心网站首页“最新关注”栏目中的文件《2006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户籍与居住证的通知》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6〕22号】.
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评分办法,请认真浏览中心网站首页“最新关注”栏目中的文件《关于公布<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评分办法>的通知》。
有关文件政策中已明确说明的问题不在逐一答复,请大家配合。

15.问: 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换新单位、跳槽、违约的咨询
    答: (1)许多同学刚刚签订协议或刚通过户籍审批,就打算提出如何跳槽、违约、换新单位,对于类似情况不予提倡。
    (2)当然,如果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用人单位,可浏览我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信息公开目录的办事指南汇编中“9-4:人事代理指南—单位变更手续”相关内容,(前提是要先办理好落户上海手续)。
    (3)个别毕业生问到关于担心被用人单位退回原籍的问题: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规定“2005年起,市教委不再受理用人单位退回已落户本市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申请”。(在此,提醒各位毕业生要遵守劳动法规,若用人单位以退回原籍相威胁而侵犯自身权益时,毕业生可据理力争,依据劳动法规切实维护自己权益。)
     (4) 如果你和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关系(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用工手续),请尽快将原单位解除关系和撤消非上海生源户籍申请的报告交至我中心(审批通过的须将同意落户的通知四联一起交回我中心),第二家单位按照办理居住证文件要求提交申请(参见我中心网站上相关文件【沪教委学〔2006〕22号】)。

16.问: 关于非上海生源进沪户籍申请后审批结果和分数计算的咨询问题
    答: 许多同学提出了关于审批结果的问题,比如“自评分与实际打分结果差别很大”、“为什么审批没有通过”等,在此无法答复,抱歉。建议确需咨询的同学,请让用人单位带好介绍信到受理窗口具体咨询。
许多同学提出帮助查询信息或计算评分,很抱歉,咨询人员没有此类权限。
此类问题不再回复,请大家配合,谢谢。

17.问: 关于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评分办法中导向专业名单的问题
    答: 评分办法中导向专业名单的代码根据的是教育部学生司颁布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代码手册》,各高校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一般都有,你所属的专业类别请向学校咨询。
加黑或加粗字体一般学科门类是专业大类,此类别所包含的专业都属于此导向专业。

18.问: 关于网上登记“户籍证明”的申请办法(详解)
    答: 为了方便大家办理户籍证明,现在中心推出了网上登记户籍证明的服务。现将有关细节问题告知如下:
     1、首先,登记前请认真阅读登记栏目的“使用说明”。
     2、其次,需要查询到自己的信息。在“户籍编号”栏目中,一般是七位数(根据户籍档案卡上的编号),前两位代表年份,后五位代表顺序号,位数不足需要用“0”补齐,不能出现“-”符号。比如:户籍档案卡上的编号为04-518,那么登记时需要输入0400518。
     3、然后,信息输入正确的话,那么会查询到个人的信息,这时可点击“添加”,然后在业务内容中填写申请原因,如“结婚”、“购房”等,建议据实填写。
     4、最后就是点击“保存”。这个时候会显示登记的申请日期,但受理日期为空白,这个不要担心,你只要按照“使用说明”的提示信息到中心来领取就可以了。

转载自松江大学城论坛|Ca2u:http://www.ca2u.net/thread-9946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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